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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1

人事处:2011年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10-06-02浏览次数:224


各相关单位:

接新乡市教育局通知,驻新高校2011年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正式开始。

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对教师职业实行的法定的职业许可制度,是国家依法治教的重要保证。取得教师资格,是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是获得教师职位的前提。只有依法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才能在各级各类学校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组织应届毕业生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是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需要,也是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的重要工作,目前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在公开招聘中学教师进行招教考试报名时,也把教师资格证作为其中的必要条件。现我校通过积极协调努力,为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申请机会。

根据工作安排,本批认定工作于525正式启动,认定条件共包括中国公民身份、思想品德条件、学历条件、普通话水平、身心条件、教育理论考试、教育教学技能测试等七个方面。各环节全部通过后,届时将于20114月随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同时申请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具体报名工作:请点击浏览《关于面向我校2011年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联系人:张利远   联系电话:3326203

人事处

201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