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我校新修订的《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的要求,每学期开学后各单位需集中报送该学期的仪器设备购置计划。本学期申购计划的报送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单位(包括个人科研经费购置仪器设备)及时调研论证,认真填写仪器设备申购计划表(见附件),经本单位相关负责人及经费管理部门签字、盖章后,于2010年9月30日前报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采购供应科。申购计划需报送纸质和电子文档各一份。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将及时汇总购置计划,统一组织论证后报校长办公会审批。通过审批后将及时集中购置。
各单位在报送仪器设备申购计划时,一定要确认申购仪器设备的资金已到位。资金没有落实的不能申报。已经纳入实验室建设规划的仪器设备,不需要再重复申报。
联系电话:3326193
联系人:张玉蒙
附件:仪器设备申购计划表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