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科研处:关于填写201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计划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8-28浏览次数:206


关于填写201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计划书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201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获资助项目已经正式公布,我校所有获资助项目均必须于201096前网上提交《资助项目计划书》电子版,请各单位于201097前将本单位《资助项目计划书》纸质材料(一式三份,A3纸双面复印)后报送到科研处科技科。

请各项目负责人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批准通知书》(本人到科研处科技科领取)的要求,认真填写《资助项目计划书》,具体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请项目负责人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电子邮件发送的ISIS系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https://isis.nsfc.gov.cn,下载电子版《资助项目计划书》,安装后进行填报。《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时需将Winword的宏安全性设置为“中”,使用时确认“启用宏”。

2、《资助项目计划书》采用了Word的文档保护技术,首页只需要输入日期即可(当前填报日期即可),简表部分只能在指定的灰色的位置选择或输入信息,正文部分采用自由格式,可以随意输入信息。填写完毕以后,请按“检查保护”进行错误检查和保护,错误检查会对您输入的内容的合法性作判断,检查完毕后将会提示要求您输入文档保护密码以保护您填写的文档。请注意保证电子版文档与纸质版的版本号必须一致。

3、项目摘要、关键词及其英文翻译必须力求准确,原则上不应对申请书当时填报的内容进行删减或修改。

4、在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经费预算表》前,请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并按照规定的具体开支范围填报。以下细节问题必须逐条认真核对,以免返回修改,延误拨款时间。

1)经费预算的编制应以申请书中《经费申请表》为基础,以《项目资助批准通知书》中资助金额为依据;

2)凡有预算经费金额的科目,必须在“备注”栏中写明计算依据与预算理由(不用过于详细,尽量不要影响页面外观);

3)“仪器设备费”指的是专用仪器设备购置、运输、安装费和修理费,自制专用仪器设备的材料、配件购置费和加工费。因此不得预算如“笔记本电脑”等办公设备。购置与试制设备如价格超过5万元(含),必须在报告正文中逐项说明用途和必要性;

4)“实验室改装费”指的是为改善资助项目研究的实验条件,对实验室进行改装所开支的费用。不得用于实验室扩建、土建、房屋维修等费用的开支。

5)“合作费”与“协作费”的区别:

合作费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合作,共同承担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研究工作的费用。合作单位是指共同申请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单位,已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中明确列示,且分别加盖各自单位公章,并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批准,《计划书》中简表“合作单位信息”中已经自动列出。在编制项目(课题)经费预算时,合作费首先由各合作单位按照用途分别列入各支出预算科目中,再由牵头单位汇总后报送。要求:此类经费不能列在“协作费”中,而是分别计算到业务费、材料费等科目中。

协作费是指非共同申请单位协作承担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部分研究试验工作的费用,协作费的支出列入“研究经费-协作费”预算科目。预算时必须明确协作单位,使用时由项目(课题)依托单位依据协作合同转拨。本校内单位或部门间不能列支“协作费"预算。请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要列支此项经费,如确需列支请附双方协作协议书(盖章)。

6)“劳务费”预算不能用于加班补贴、劳务补助、临时聘用人员的工资等支出。面上项目预算不得超过15%,重点项目不得超过10%,“备注”栏请严格统一填写为“直接参加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人员的劳务费用”,如无博士后人员参加请填写为“直接参加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劳务费用”,切勿删改。

7)“管理费”预算比例严格按5%计算,“备注”栏统一填写为“项目依托单位为组织和支持项目研究而支出的费用”。

8)“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面上项目不得超过15%;重点项目不得超过10%,需列明计算依据。

9)“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经费来源”都不要填写,否则必须保证经费现金到账。

6、“报告正文”填写内容:

1)如无修改意见请严格统一填写为“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按照申请书执行”。如有具体修改意见,请根据专家意见详细列出解决方案和研究计划,最后再填写一句“其他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按照申请书执行”。

2)如为多家单位联合申请,需向联合申请单位拨付合作经费的请参照本通知第4条第(5)款要求在研究正文中列出合作单位预算相关明细。

3)“小额资助项目”必须重新填写此次研究的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年度计划及具体考核指标,并且保证与原申请书内容有相应的衔接。

7、最后一页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在纸质文档上签名并填写填报日期,依托单位呈报日期不用填写。

请各项目负责人严格按以上条款进行自查,同时请各单位严格把关审查,如无问题请各项目负责人直接网上提交(最好通过ISIS在线上传或通过report@pro.nsfc.gov.cn发送)。填报中其余未详尽之处请及时与学校科研处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相关学科部(处)联系,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此项任务。

联系人:谢友海

  话:3326211

E-mailkejike3326211@163.com

 

附件:201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清单(河南师范大学)20100828_115708125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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