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语委办:关于2009年春季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09-04-07浏览次数:83


各学院:

现将我校2009年春季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事宜安排如下:

一、考试地点:文科楼4层、5

二、考试时间:

4111218日(周六、周日)

上午:830——     下午:1300——

每位学生的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侯测室:419431432433542543544

三、注意事项

1、受测人员须持普通话准考证、考试证、身份证、学生证、一卡通参加测试;无证或少证均不得入场受测。

2、参加普通话测试的考生在测试期间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考试规则。违犯考试纪律或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者,取消其考试资格,并予以纪律处分。

3、考试时,按照学生准考证号的顺序依次进行,由工作人员领进考场,没有轮到的学生请在候测室耐心等候,不得擅自进入考场。如工作人员在候测室叫场5遍后,仍无学生应答,则视为缺考。

4、普通话水平测试为口试,成绩提交以录音数据为准,如录音数据听不清楚,省里进行复听时将会把考试成绩视为0分。所以,为保证应试人录音数据的清晰度,请各测试学生在侯测室等候时尽量保持教室、楼层及周边环境的安静。

5、测试过程中如出现特殊情况,请及时与考务办联系。考务办设在文科楼四楼教师休息室。

注:因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姓名、身份证以本次所发准考证为准,考生如发现准考证上所填信息与实际不符,请以学院为单位到语委办更正。

联系人:王兰兰、 联系电话:3329239

语委办

           200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