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文化和旅游局科研项目办理办法》、《2009年度国家旅游科研课题指南》已在文化和旅游局网站发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课题经费实行最高限额,重点项目不超过8万元(含),一般项目不超过5万元(含)。
2.申报书报送一式11份,申请书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要确保电子申报数据和纸质申报数据的一致性。
3.请各学院汇总后于
附件1:2009年度国家旅游科研课题指南
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Upfiles/200932082438.doc
附件2:《文化和旅游局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3: 文化和旅游局科研项目申报书
附件4: 文化和旅游局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