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教学单位: 现将职称评审教务处审核办法和要求规定如下,请各位参评老师按照规定填写。 1、教学任务完成情况,以教务管理系统数据为准,按学年学期顺序填写实际课时(节次)。 2、 参评人所在单位认真审核参评人所填写内容后,加盖单位公章。所有内容一律打印,请勿手工填写。 3、 具体教学任务审核时间,请各教学单位按附表1的时间进行安排。 4、 需要办理教学质量评价成绩证明的老师,由各教学单位按附表2统计名单,自行查实往年的评价成绩并如实填写,统一报送教务处。教务处经过审核后,按统一格式给各位老师出具教学质量评价成绩证明,发回各教学单位。 职称评审教学任务审核联系电话3326195,联系人李沛。 质量评价成绩证明联系电话3326194,联系人刘葳葳。 请下载附件: 关于职称评审教务处审核办法的通知.doc 教务处 2009年9月11日 附表1:各单位职称评审教务处审核时间表
附表2:2009年职称评审各教学单位教学质量评价成绩表 单位(公章): 填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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