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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宣传部:关于举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书画、摄影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5-23浏览次数:2492

 

根据我校《关于印发〈河南师范大学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活动方案〉的通知》(校党字[2011]8号文件)精神,现决定于20116月下旬举办“河南师范大学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书画、摄影展”。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为建党90周年献礼,以书画、篆刻、摄影、剪纸、雕塑等静态艺术形式为载体,表现爱党、爱国、爱校主题,彰显我校师生昂扬向上、奋发进取的精神风貌,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二.负责单位

校党委宣传部、美术学院、校工会(教职工书画协会)

三.参加范围

全校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及全体学生

四.作品征集

(一)作品内容要求:

1.突出爱国荣校主题;

2.积极、健康、向上。

(二)作品规格要求:

1.绘画作品:以不大于四尺整宣为宜。

2.书法作品:软硬笔,篆、隶、楷、行、草等均可;以不大于六尺整宣、竖幅为宜。

3.摄影类作品:传统、数码;黑白、彩色;单幅、组照均可;冲洗尺寸统一要求为10寸,装裱后尺寸不得大于50*60cm

4.其他作品:以适合室内展出为宜。

5.作品数量:每人限展2幅(件)以内。

6.作品需标明作者姓名、单位、身份(教职工、学生)以及作品类别、名称、规格。

五.报送要求

参展作品先送交本单位,由单位审核后,于614——15日附带本单位参展作品清单(见附件)统一报送。教职工参展作品(包括离退休职工)报送至校工会办公室。学生参展作品报送至美术学院团委,联系人:王宵13949631816,刘洋13663902136不接受个人报送。

六.展出事宜

1.展出作品:从参展作品中评出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参加展出。

2.展出地点:东校区美术学院展厅。

3.展出时间:另行通知。

 

作品清单.doc

 

校党委宣传部

2011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