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教办厅函〔2011〕66号),现将第四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促进我国教育科学事业繁荣发展,检阅2004年至2010年我国教育科研战线所取得的工作成就,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育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高质量的科研成果,为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促进教育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科学发展提供智力支持,教育部决定开展第四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把奖励成果和激励个人结合起来。
一、本次评奖活动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代行评奖委员会职责,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代行评奖办公室职责。
二、本次评奖活动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周密安排,切实做好宣传、服务工作。
三、各有关单位请于2011年7月13日中午12:00前将申报评审书、匿名活页评审材料发送至tianxy@htu.edu.cn,并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科研处哲社管理科(文科楼313房间),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田小勇 电话:3328679
附件:1.第四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
2.第四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
3.全国教育科学研究终身成就奖申报评审书
科 研 处
2011年7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