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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人民武装部:2012年应届毕业生(男生)网上预征报名通知

发布时间:2012-05-02浏览次数:2914

各教学单位:

按照省教育厅和上级兵役机关的统一安排,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男生)网上预征报名工作开始,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深入进行思想发动,尤其是辅导员务必通知到每一位应届毕业生(男生),并认真组织学习《2012国家鼓励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政策五十问》,提高应届毕业生(男生)网上预征报名的积极性。

具体报名时间:53610

年 龄:本科应届毕业生(男生)入伍预征报名年龄放宽到24周岁(今年即198811日后出生)高职(专科)毕业生为当年年满1823周岁(今年即19891119941231日间出生)。

女性毕业生和在校生不参加预征,但可在冬季征兵时在“女兵征集网上报名系统”直接报名应征,如果获准入伍,享受国家鼓励高校毕业生和在校生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各项优惠政策。

报名操作程序:登录“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网址:http://zbbm.chsi.com.cnhttp://zbbm.chsi.cn),严格按照报名系统提示的要求进行操作,并认真填写《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B5纸)打印1份,《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存根》(B5纸)打印1份;《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A4纸,双面打印)打印2份(表中“学校资助部门地址”一项请填“河南省新乡市建设东路46号河南师范大学学生处贷款管理科”)。预征报名者按要求填写、打印有关部门签字后的“两表”交给辅导员,由辅导员统一在610日前送交人民武装部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确定对象阶段:(161020日,经初审、初检合格的应届毕业生确定为预征对象,由兵役机关在网上进行预征对象同步确认。对《登记表》和《申请表》进行审核签字盖章后,发给应届毕业生本人,作为优先征集的凭证。《预征对象登记表》存根由兵役机关保存备查。(2710日前,兵役机关将《登记表》和《申请表》审核盖章发给学生本人并完成网上信息确认。(3)确定为预征对象的毕业生,10月底全国征兵工作开始前持《登记表》和《申请表》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通过体检、政审并符合其他条件的,由县(市、区)的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

具体规定及相关政策,请按照《2012国家鼓励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政策五十问》执行。

附件:2012国家鼓励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政策五十问.doc

咨询电话:03733325970

 

人民武装部

201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