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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武装部:2012年应届毕业生(男生)招收士官通知

发布时间:2012-05-18浏览次数:3001

各相关教学单位:

根据上级征兵机关的通知,在2012年应届毕业生(男生)部分专业中招收士官。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深入进行思想发动,尤其是辅导员务必通知到每一位应届毕业生(男生)。

时间安排:531日前为宣传报名阶段。

条件标准:招收对象应当未婚,年龄不超过24周岁。招收对象的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有关规定执行。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所在院校和所学专业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当取得国習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招收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同等条件下,党员、学生干部、曾服过现役和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表现和成就的优先招收。

招收专业:高职高专专业: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代码 590102)。普通本科专业: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代码 081101)、网络工程(专业代码080613 080613W)、通信工程(专业代码 080604)、艺术设计(专业代码 050408)、运动训练(专业代码 040202)。

程序方法:招收工作按照本人申请、体检政审、专业审定、签订协议、批准入伍、组织交接等程序组织。

入伍待遇: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入伍后服役期间的工资、休假、医疗保险等待遇除与部队直接选取的同级士官相同外,还规定:在首次授衔确定工资起点标准时,比照同年度部队选取的士官,全日制大专和本科学历的高定二个工资档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分别参照全日制大专、本科毕业生执行。在部队服役期间表现优秀、符合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按计划选拔为基层干部。其家属凭《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在常住户口所在地享受军属待遇。符合转业条件以转业方式退出现役的、符合退休或者转业条件以复员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伍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接收、安置,也可以由其父母,配偶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接收、安置;其他以复员方式退出现役以及因故不能以退休、转业或者复员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伍时或者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接收。

报名地点:校人民武装部部长办公室(综合楼二楼西)。

咨询电话03733325970

 

人民武装部

2012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