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文明办:关于开展“告别中国式过马路”志愿劝导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19浏览次数:1778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

    接新乡市创建文明城市指导部办公室【20131号文件的通知,为加强我校志愿服务工作,增强市民文明交通意识,提高新乡道路交通管理,推进全国文明城市争创工作,根据新乡市“告别中国式过马路”志愿劝导活动总体安排,经市文明委研究,决定从今年四月份开始到六月份,由驻新乡市四所高校的青年志愿者在市区重点路段开展“告别中国式过马路”志愿劝导活动。

我校是“全国文明单位”,应积极参与此项活动。本着全员体验、共同参与的原则,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决定以各各学院党委、党总支为单位参加执勤。现将执勤活动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志愿劝导路段

我校志愿劝导路段为:火车站—平原商场岗。

二、工作安排

各单位要与劝导路段的巡防大队于忠东队长联系(13569898788),每次共派10人,分成2组,路南、路北各5人参与路段流动志愿劝导。

三、服务内容

1、协助交警和交通协管员维护交通秩序,重点对行人、非机动车不文明的交通行为(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行人乱穿马路,电动车逆行、停车压盲道等)进行劝导和教育。

2、在公交站台引导乘客自觉排队上下车,劝阻乘客下车后不要横穿马路。

3、为需要帮助的人提供咨询服务。

4、协助老、弱、病、残、孕安全通行。

四、服务时间

2013420--2013629日期间的每个周六,(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午4:30—6:00(各单位具体值勤服务时间详见附表)。

迎检期间,启动应急预案,启动时间市文明办提前通知。

五、注意事项和要求             

1、开展志愿服务是大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的一种有效形式。各单位要把该活动作为大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平台,广泛地动员学生积极参与,使学生在活动中认识社会、奉献社会、得到锻炼、提高自我。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协调,使活动有序开展。各单位负责人及联系方式于419日前报文明办单一飞OA

2、我校作为“全国文明单位”,要积极参与新乡市文明建设,高质量完成此项工作。新乡市将此次“文明出行”活动纳入单位绩效考核和文明单位创建复查考评之中,对于荣获“文明出行先进单位”的单位,要在各级文明单位创建复查考评中给予加分或优先对文明单位进档升级;对频繁被曝光的文明单位,进行全市通报,并建议取消进档升级资格。因此,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合理安排人员,切实抓好落实。校文明办也将把此项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对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年度考核。

3、各单位指定的负责人,要安排学生在周五下午到学校文明办(勤政楼310)领取执勤用的统一志愿者服饰(帽子、马甲)等,要带队到岗并负责做好与交警的接洽协调工作。务必在执勤后的周一上午将志愿者服饰等执勤物品如数送到学校文明办。

4、志愿者要按照定岗、定人、定时、定责的要求,服从安排,听从指挥,自觉遵守有关规定,注意仪表形象。执勤的志愿者必须穿带统一的新乡市志愿者服饰,到对应岗楼领取文明出行劝导旗,提前15分钟上岗并妥善保管所配物品。

5、执勤时注意自身安全,对不文明交通行为,要文明劝导和教育,不得有肢体接触,如遇交通参与者不听劝导,仍存在不文明交通行为时,可向执勤交警反映,寻求执法支持。

6、各单位要做好值勤准备工作,为执勤人员提供饮用水等必要的后勤保障。

河南师范大学“告别中国式过马路”志愿劝导活动值勤安排表.doc 

 河南师范大学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3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