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师范大学后勤管理处拟为物理南楼采购一部有机房客运电梯,并对原电梯进行拆除、特欢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资质要求的生产商、代理商、经销商前来参加投标,本单位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选定供应商,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
1、项目编号:HQ—CG—2013—08
2、工程名称:电梯拆除、井房与机房改造、采购与安装项目
3、交工期限:
4、资金来源为:已落实
5、详细参数要求: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
2、品牌制造商需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A级及以上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并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和OHSAS18001认证
3、经销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制造商合法授权书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操作证。
5、投标品牌在新乡设有售后服务、维修保养机构,出具相关证明。
6、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制造厂商授权书(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简介,以及近3年以来电梯销售与安装业绩等其他能反映企业实力的相关资料(报名时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
三、招标活动日程安排
1)报名时间:
2)招标文件获取:
3)招标文件递交时间:
4)招标会议召开时间:
四、其他:
1)请投标单位在投标前务必详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以减少不必要的失误;
2)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报价文件是本项目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无论招标结果如何,报价文件将不予退回;
3)凡参加招标活动的供应商,应在
4)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携带经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相应的合格有效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备查。
5)投标人达不到招标法规定的数目的,视为流标。
6)逾期不到开标现场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7)投标人可自行进行现场勘查。
8)合同签订后支付20%定金,主要部件到场后再支付总款项的55%,待验收合格并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发准运证后支付合同额的20%,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五、联系方法
名称:河南师范大学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建设东路46号
咨询联系人:王永强 13782509637 张万里 13598677902
河南师范大学后勤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