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按照上级军事部门的通知,2013年征兵工作在时间上进行了调整,由冬季征兵转为夏秋季征兵。按照上级军事部门的统一安排,我校在校大学生和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工作开始报名。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龄要求: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
二、身体基本条件:应征公民参军,要符合国防部2003年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其中最基本的身体要求是:
身高:男性
体重:标准体重=(身高-110)kg。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25%,不低于标准体重15%;女性不超过也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其中:高中文化程度青年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的,合格。
二、报名时间: 现在至体检前,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有意愿报名的同学请尽快报名,如果达到一定人数,尽可能在放暑假前安排体检。
三、报名程序:
高校在校生可在征兵开始前登录“大学生网上预征报名平台”进行报名,填写、打印《应征男青年网上报名登记表》、《应征入伍高校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交所在高校征兵工作管理部门,在高校参加身体初检、政治初审,符合条件者确定为预征对象。在学校所在地报名应征,由学校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为其办理批准入伍手续。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经体检、政审合格的由当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办理批准入伍手续。批准入伍的在校生,由学校为其办理保留学籍手续。
高校毕业生可在征兵开始前登录“大学生网上预征报名平台”进行报名,填写、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交所在高校征兵工作管理部门,在高校参加身体初检、政治初审,符合条件的确定为预征对象。在学校所在地应征的,由学校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为其办理批准入伍手续。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的,到当地县级兵役机关参加体检、政审,由当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办理批准入伍手续。
应征女青年在
登录“大学生网上预征报名平台”(网址为http://zbbm.chsi.com.cn或http://zbbm.chsi.cn),要严格按照报名系统提示的要求进行操作,认真填写《在校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在校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存根》或《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存根》,用B5纸单面打印各2份;《应征入伍高校在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或《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用A4纸双面打印2份。(2)带以上打印的各表、学生证、身份证到校人民武装部(琢玉楼西门三楼)确认报名手续。
四、具体要求:望各单位辅导员通知到每一位学生。依法服兵役是每位大学生应尽的义务,有志报效祖国的师大学子要踊跃报名。
如有不详之处,请到人民武装部咨询。咨询电话: 3325961
人民武装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