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暑假将至,为加强我校暑假期间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前各单位对下列人员做好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自觉服从学校的计划生育管理,做好育龄人员避孕节育工作,避免政策外生育现象发生。
1.管辖范围内的职工和学生;
2.户口在学校无工作单位的家属、成年子女、亲戚;
3.出租户、店面租赁户、临时工等流动人口及人户分离人员。
二、新增流动人口,须携带当地流动人口办办理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到计生办备案,用工单位和计生办统一给流动人口建立计生档案,持证上岗。
三、各单位认真排查校内住房出租情况,务必通知有出租房屋的职工,全面掌握现居住人员的计划生育状况,避免政策外生育现象发生,如出现问题,按照规定对责任人实行处罚,并追究责任人所在单位相关责任。
四、暑假期间教职工有结婚的,要在当月持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计生办备案;女职工有生育的、采取计生四项手术的,请及时向计生办申报。
五、如有其它情况,请及时与校计生办联系。联系电话:3326293
计生办
2013年6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