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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计生办:关于职工计划生育信息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0-14浏览次数:1974

 

根据东干道办事处计生管理要求,我校2013年下半年男职工计划生育信息调查工作已经开始,希望参与本次调查的男职工如实填写表格内容,按要求加盖计生章。

填表及盖章说明如下:

一、填表对象:

149岁以下的单职工(爱人不属于我校事业编制人员)及未婚男职工。

2.今年6月份以后新进男职工不在此次计划生育信息调查之列。

349岁以下人事代理人员填写《河南师范大学人事代理人员计划生育信息调查表》。

二、盖章说明:

1.未婚男职工盖本单位行政章。

2.已婚男职工配偶有工作单位的,盖配偶工作单位计生章;如果单位没有计生章,计生关系在哪就去哪盖计生章。

3.已婚男职工配偶没有工作单位的按以下情况盖章:

1)户籍在东干道办事处辖区内的,只盖户籍所在地社区章即可。(东干道办事处下辖9个社区:东风路社区、河师大社区、建东社区、东干北社区、双岗东社区、双岗西社区、学院路社区、茹岗社区、杨岗社区)

2)户籍不在东干道办事处辖区内的,先去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委会)盖章,然后再加盖街道办事处(乡、镇)计生章。

3)户籍不在新乡市、长期居住在本市的,此次要求附6月、9月在校医院做的康检单在男职工计生调查表后面,盖男职工单位的行政章。

4.人事代理人员盖章也适用于以上说明。

三、交表时间:各单位请于1030日之前将男职工调查表收齐后交计生办。

注:配偶长期居住在校东区、户籍在校东区的男职工,其配偶应按时参加牧野乡计生办康检,康检时间是每年5月、7月、9月、11月的12—13日。

 

                                                        计生办

                                                    2013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