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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组织部:关于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和推选表彰先进党支部、先进个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6-13浏览次数:5700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为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3周年,全面展示我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丰硕成果和广大党员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进一步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强化党员先进性意识,扎实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校党委研究决定,通过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隆重表彰在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民主评议党员,是从严治党,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措施,是保持党组织先进性纯洁性、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途径。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加强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组织指导,各党支部要认真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每个党员要联系思想工作学习生活实际,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照先进,查找差距,明确努力方向,达到振奋精神、增进团结、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

处级领导班子及成员根据学校教育实践活动的统一安排,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反对‘四风’、服务群众”为重点,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参加并开好处级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文件另发)。同时,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

二、推选表彰先进党支部和先进个人工作

(一)推选原则和要求

在民主评议党员的基础上,各党支部对照优秀共产党员条件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条件,结合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实际,引导党员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推选出本支部表现突出的党员、党务工作者,报所在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按照向一线倾斜、向工作业绩突出的支部倾斜、向有重要贡献的人员倾斜的原则,根据学校分配的先进名额,推选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整理有关先进事迹材料,填写《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报送党委组织部审核后,由校党委研究决定。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可结合本单位的党建工作和事业发展情况,按照“五个好”的标准,推荐1-2个党支部参加先进党支部评选。先进党支部的评选程序为:单位推荐(申报)、组织部审核、评审组现场评审、校党委研究决定。各推荐(申报)单位需填写《先进党组织推荐(申报)表》,并附15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汇报材料。

(二)推选条件

1.先进党组织条件

学习型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做到“五个好”:

1)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能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教育方针,坚决落实学校党政的决定决议,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引领单位科学发展的能力强。

2)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以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等各方面工作中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规范、科学、和谐、高效”的局面进一步形成。

4)工作业绩好。认真履行本单位工作职能,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尤其在学校重点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在年度考核中排名居于前列。

5)群众反映好。基层党组织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师生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和谐。

2.优秀共产党员条件

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做到“五带头”:

1)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2)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埋头苦干、无私奉献,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本职岗位上成绩突出。

3)带头服务师生。牢记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服务意识强,服务水平高,积极帮助师生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师生正当权益。

4)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中表现优异。

5)带头弘扬正气。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在弘扬先进大学文化、营造文明和谐校园中发挥表率作用。

3.优秀党务工作者条件

1)具备优秀共产党员条件。

2)熟悉党务工作,有较为丰富的党务工作经验。

3)有较好的理论素养和较高的政策水平,宣传教育和组织协调能力强。

4)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建设,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内容、载体、方法和途径。

5)在党的建设工作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群众认可度高。

(三)集中表彰

校党委将于“七一”前召开大会,隆重表彰获奖的先进党支部和先进个人。

三、有关要求

1.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确保质量。要通过民主评议,评出导向、评出正气、评出干劲。

2.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强化群众观点,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提高工作透明度,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号召力。通过民主评议,以党内民主带动推动学校发展、以党内和谐促进事业进步。

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严格把握标准,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法,严格程序,优中选优,保证每一个推荐对象都符合条件,体现水平,经得起检验。

4.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及时、规范报送材料。《党员考评登记表》、《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先进党组织推荐(申报)表》以及民主评议和推选工作总结等材料,于625下午6时前报送组织部办公室。

 

附:《党员考评登记表》等有关材料.rar 

中共河南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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