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全校各单位:
为提升我校新闻宣传工作水平,提高新闻宣传工作在师生中的影响力,增强师生的参与性,依照《河南师范大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校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评选2014年新闻宣传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1.热爱新闻宣传工作,遵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认真负责,自觉学习新闻理论,锻炼业务技能,捕捉、策划和撰写新闻的能力突出。
2.文字或视频作品质量高,采用率高。本年度在地市级以上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站发表有正面报道学校的新闻稿件(含音像类),或在学校网站、校报、广播站等发稿3篇以上,在学校或各单位官方微博发表文章的转发、评论或点赞数量超千次,微信公众平台的文章阅读量超千次。
二、参评对象
全体教工和在校学生。
三、评选办法
1.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依照外宣稿件、校内发表稿件、网络发表文章的数量和权重综合打分后进行评选,其中教师先进个人20名,学生先进个人100名。
2.教师先进个人采用学校统计的数据直接评选,各单位不用申报推荐。
3.参评的学生填写《河南师范大学新闻宣传先进个人申报表》。
三、评选要求
1.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要重视本次评选,认真总结。通过评选,发掘培养新闻写作人才,进一步调动广大师生参与新闻宣传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把学校新闻宣传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2. 大学生记者团依照分配的名额填表申报后,统一加盖学院党委(总支)公章后由各部门集体报送。
2. 各单位参加评选的学生,填写《申报表》后由本单位负责新闻宣传的领导签字,并加盖党委(总支)公章后集体报送。
3. 报送截止时间为
校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