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新乡市2015惠民十件实事,在全市范围内,重点对女方户籍在本地、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对象进行信息核实。本次活动要求统一到户籍所在地社区登记、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无异议者,对原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进行统一编号,加盖印章。
一、登记核实对象
(一)退休人员
2013年已经登记过的,请到社区核实、增补信息。未登记的直接到户籍所在地社区登记核实。
(二)在职人员
1.女方户籍在河师大社区并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在各学院(处、室)填写《独生子女家庭信息采集表》。各学院(处、室)将《独生子女家庭信息采集表》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收齐后,由计生办统一转交河师大社区。
2.女方户籍在校东区的请持有效证件到牧野镇计生办进行登记核实。
3.女方户籍在新乡市其它地区的,请到其户籍所在地社区进行登记核实。
二、登记所需证件
夫妻双方及子女的《户口薄》、《结婚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三、登记时间安排
计生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