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工会:
党的十八大以来,教育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着力加强师德建设,涌现出大批职工职业道德典范。为表彰先进,引导广大教师不断加强师德修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四有”好老师,为“四个河南”的建设凝聚正能量,省教育厅、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决定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奖项:河南省师德先进个人100名,评选其中10名为河南省师德标兵。师德标兵报经省总工会同意后按程序申报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章”。
二、评选范围及名额:河南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分配给我校河南省师德先进个人指标1名。各基层工会推荐1名候选人,校工会将按有关程序从被推荐候选人中评选1名上报。
三、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政治立场坚定。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把党的教育方针贯彻到教学管理工作全过程,自觉践行并大力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学生健康成长。
2.有优秀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精湛的技术技能。热爱教育工作,无私奉献,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和中华传统美德。知识功底扎实、教学能力过硬、教学态度勤勉、教学方法科学,平等对待学生,尊重学生个性,理解学生情感,包容学生的缺点和不足。
3.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服务社会等工作上取得突出成绩。
4.推荐对象主要为一线教职工。处级以上(含处级)领导和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不参加评选推荐。
根据优中选优的原则,从符合条件的河南省师德先进个人中产生河南省师德标兵,近两年获得过市厅级(行业)职业道德标兵个人(优秀)称号或同类型先进典型表彰荣誉称号,近年来被省以上主要新闻媒体列为重点宣传典型,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力,在行业内具有引导示范作用的优先推荐。
四、有关要求
1、候选人需提交30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重点突出师德建设。
2、各基层工会将上述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党组织公章后于
校 工 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