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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校园之星”评选活动组委会:关于“校园之星”评选活动终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05浏览次数:2368

 

经过书面评审、网络评审以及评审委员会复评,河南师范大学“校园之星”评选活动组委会从各项“校园之星”候选人中,选出2名候选人进入学校终审阶段,现将名单公布如下(按姓氏笔画排序):

道德之星:王会光(社会事业学院)

         赵黄滢(法学院)

学习之星:  媞(法学院)

         章凡玉(化学化工学院)

自强之星:陈小平(环境学院)

周子健(文学院)

创新之星:马俊杰(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马静潇(生命科学学院)

公益之星:  斌(文学院)

           风(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创业之星:王嘉琛(历史文化学院)

         张金金(体育学院)

才艺之星:史启帆(体育学院)

         张金玲(音乐舞蹈学院)

体育之星:于益民(体育学院)

           洁(文学院)

社团之星:段文章(教育与教师发展学院)

         董兆鑫(社会事业学院)

服务之星:何雨涵(教育与教师发展学院)

         董一博(文学院)

根据工作安排,本届“校园之星”评选活动将进入学校终审阶段,请进入终审阶段的候选人准备5分钟以内的视频,形式不限,微电影、纪录片、专题片等均可,视频应涵盖个人主要事迹,突出候选人在该类“校园之星”中的优势,要求形式新颖,风格独特,有一定的视觉冲击,具有相应的内涵和表现力。视频采用16:9比例拍摄,画面清晰连贯,有一定的拍摄和剪辑技巧,格式统一要求为MPG格式。另需有一位推介人对其典型事迹进行客观公正地表述和点评。推介人可以是熟悉候选人的老师或同学,要求具有一定的公信力和权威性。每一位候选人的推介时间不超过3分钟。视频、推介人信息及推介词请于61612时前交至东区文学院一楼111办公室。学校终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河南师范大学“校园之星”评选活动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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