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端午节将至,按照省纪委有关通知精神,为进一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继续抓住重要时间节点,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狠刹公款购买赠送粽子等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不正之风,进一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廉洁过节,现提出如下要求: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抵制不良风气,严禁收受粽子等节礼;严禁公款吃喝、出入私人会所活动;严禁指示基层单位接待个人外出探亲、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违规使用公务用车。
各单位严禁用公款购买和赠送粽子等节礼,严禁以任何名义向上级机关、上级单位和领导干部个人赠送粽子等节礼;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参观旅游的党员领导干部安排餐饮住宿等活动。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纪委监察处将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坚决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既要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纪委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