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党委工作安排,请各单位利用9月13日(周二)下午党风党纪教育时间组织党员学习:中共河南省高等学校纪工委、中共河南省纪委驻教育厅纪检组《关于转发中共河南省纪委<关于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的通知》(豫教纪〔2016〕25号)、《关于转发中共河南省纪委<关于四起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典型问题的通报>的通知》(豫教纪〔2016〕27号),请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学习方式,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
豫教纪〔2016〕25号.docx
纪委办公室
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