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下达的《关于遴选2017年高等教育教学法出国研修项目理科专业类留学人员的通知》(教外〔2017〕125号)要求,现计划选派我校从事专业课程教学的教师开展为期6个月的教学法学习研修(派出前将进行15天的国内专业预备教育及行前集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选派对象
我校从事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应用统计学、应用物理学、理论与应用力学、化学、应用化学、地理科学、地理信息科学、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物信息学专业教学的一线骨干教师。
2.选派规模
河南省2017年选派规模为10人(我校选派计划为5人)。
3.留学国别及院校
丹麦,奥尔堡大学(Aalborg University)
4.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6个月。
5.派出时间
2017年8月。
二、资助内容
此项目将纳入河南省地方合作项目总体选派计划。留学人员在外留学期间的学费、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由国家留学基金委、河南省教育厅、高校按经费配套比例共同资助。
三、申请条件
1. 年龄:申请时不超过45周岁(1971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2. 大学本科(含)以上毕业;
3. 身体健康,心理健康,思想政治素质好;
4. 申请人须为我校从事相关专业教学的一线骨干教师,且应符合《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5. 在外学习期间全程英语教学,申请人申报时须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要求或达到与规定要求相符的语言水平。本项目不另行安排语言培训。
6.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不得申请。
四、组织选拔
本项目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组织遴选工作,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现将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1. 遴选工作
申请人需满足上述申请条件及《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有关内容》。
申请人员需将《河南师范大学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见附件1,请仔细阅读填写说明并认真填写,经各部门签字、盖章)1份;
请各院系对本单位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身心健康状况及教学科研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并出具推荐意见1份(所在单位签字、盖章,电子版发至oip@htu.edu.cn),于2017年3月7日前报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组织审核推荐后,交由学校审批。
2. 网上申报及申请数据
申请人经学校审批同意后,于2017年3月8日-3月10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址:apply.csc.edu.cn)完成网上报名。为确保网上申报准确性,请申请人务必于2017年3月10日16:30前将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两份)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五、评审和录取
2017年4月中上旬,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组织专家对候选人进行面试,并确定录取名单;4月底公布录取结果;5月-6月期间(具体时间待定),留学人员赴华东师范大学参加为期15天的国内专业预备教育及行前集训。
六、国内专业预备教育
留学人员在派出前须参加为期15天的国内专业预备教育,并完成规定学时要求后方予派出。如届时不能参加国内专业预备教育或按时派出,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七、对外联系及派出
本项目采取成班派出的方式,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统一安排派出。留学人员派出前须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办理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等有关手续。
在外期间,留学人员须严格遵守《关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统计安排成班派出项目留学人员出国前及在外留学期间管理要求》(见附件2)的相关规定。
学习结束后须严格遵守《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约定,按期回国服务,并针对研修计划及时提交研究成果。
请各单位积极宣传此项目并及时通知到有关人员。
如有具体申报问题请咨询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联系人:薛敏 联系电话:3326232
附件:1.
河南师范大学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doc
2.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遴选2017年高等教育教学法出国研修项目理科专业类留学人员的通知》.doc
河南师范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7年3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