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签订“文明新乡10条”承诺书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18浏览次数:3319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目前,新乡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已经到了最后的攻坚冲刺阶段。按照全域、全面、全民的创建指导思想,新乡市创文指挥部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签订文明新乡10条个人承诺书活动。根据《关于做好“新文明”:文明新乡10条集中宣传并开展签订承诺书活动的通知》(新创文〔201719号)要求,现将我校开展本次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要把践行文明新乡10条,作为教职工文明素质教育的重要抓手;要组织集中学习,所有正式在职员工都要签订承诺书。

2.为提高工作效率,请各单位自行打印《文明新乡10条个人承诺书》(A4单面),组织本单位全体正式在职员工签订承诺书,由本单位党委(总支)书记签字、加盖党委公章后,统一报送校文明办。报送时间:本周日(820日)下午17:00前,地点:勤政楼310办公室 联系人:刘吉磊 电话:3325089

3.文明新乡10条集中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全国文明单位动态考核管理,新乡市创文指挥部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对消极应对、活动滞后的单位和个人,将参照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奖管理办法处理。


 附件:文明新乡10条个人承诺书.docx

  

校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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