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学校每年10月份需在信息公开网向社会公布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报教育厅备案。为做好今年我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工作,请各有关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认真编写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及时上报校长办公室。具体要求如下:
1.年度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概述(主要反映本学年度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的总体情况);
(2)主动公开情况(主要反映通过单位网站、工作简报、情况通报、校报校刊、微博、微信等形式主动向校内和社会公开信息的情况及相关统计数据);
(3)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报告撰写可参照《河南师范大学2015-2016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网址:http://www.htu.edu.cn/xwxxgk/2017/0114/c8447a90666/page.htm
2.涉及招生、财务、招投标、人事、基建、科研等重点领域的单位,报告要详细说明其公开情况和特色做法。
3.年度报告应确保信息真实,内容全面、条理清楚、数据完整、重点突出。报告中统计数据的起止时间为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
4.各单位要以此次年度报告撰写为契机,开展信息公开工作自查,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体制机制,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切实增强公开实效。
5.请各单位于9月28日18::00前将报告纸质版(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版报送校长办公室信息督查科(勤政楼107室),联系人:娄玉珍,电话:3326165,电子邮箱:xbdck@htu.edu.cn。
附件:报送2016-2017学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单位名单.doc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