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校研究,拟同意李易轩同学的转学申请,现予以公示。
自公布之日起7天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该结果如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纪委监察处或教务处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单位名称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所在单位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
纪委监察处:3325862
教 务 处:3326958
教 务 处
2018年4月16日
姓名 | 性别 | 考生号 | 原学校 | 原专业 | 拟转入学院 | 拟转入专业 |
李易轩 | 男 | 17410112151158 | 安阳工学院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国际教育学院 | 经济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