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关工委:
根据省教育厅关工委《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组织开展“五好关工委”评选活动的通知》(豫教关字〔2018〕7 号),为了表彰和激励先进,进一步推动我校 “五好关工委”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促进各学院关工委组织建设,定于今年下半年在全校开展新一轮基层“五好关工委”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五好关工委:各学院关工委均可申报参评;
二、评选条件
1.领导班子建设好:领导班子和组织机构健全,人员结构符合教育部党组《意见》要求和工作需要,有办事机构和工作人员,有一定的办公条件和必要的经费;
2.骨干作用发挥好:调动、保护老同志积极性,充分发挥老同志优势和作用,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五老”队伍不断壮大;
3.制度健全执行好:制度健全,工作有序,形成了有效的工作机制;
4.活动经常效果好:开展活动经常,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效果显著;
5.积极探索创新好: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关工委工作的新理念、新思路,不断创新关工委工作新方法。
三、评选办法
各学院关工委向校关工委直接申报,由校关工委评出三个学院“五好关工委”组织并报省教育厅关委进行评审。
四、有关要求
1.各学院关工委要以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认真总结两年来关心下一代工作,以创促建,进一步推动关工委各项建设再上新台阶。
2.对已获得省教育厅“五好关工委”称号的化学化工学院、商学院关工委这次不再申报,但要认真进行一次自查,并写出自查报告,填写自查表,省教育厅关工委将组织进行抽查或互查。
3.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填写申报表或自查表,于2018年10月20日前将纸质版盖章报校关工委,电子版发至离退休处高玉臣OA系统。
联系人:高玉臣
电 话:3328220
附件:1.
教育系统“五好关工委”申报表.doc
河南师范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18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