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法学院刘练军教授莅临我校讲学

发布时间:2019-04-22浏览次数:968

4月18日晚,应我校法学院邀请,东南大学法学院刘练军教授在模拟法庭作了题为“监察官立法三问”的学术讲座。法学院教师、研究生和本科生200余人聆听了本次讲座。讲座由法学院院长王鹏祥主持。

讲座伊始,教授刘练军以“监察官员性质如何”“监察权行使性质如何”“权责对等的监察官制度如何设计”三个问题引入报告内容。他从监察官的任职资格为出发点,指出监察官的专业化、职业化程度有自身的特殊性,履行监督权不必设立专门职能要求,无需特定的任职资格,但监察官应在实务办案中突出法律论证的作用。刘练军讲解了近来颁行的《监察法》,指出新设立的监察委员会是反腐败监督机关,其监察权在性质上是一种监督权;通过对比目前学界监察法性质的研究,认为政治性乃监察委员会的本质属性。此外,刘练军深入分析了监察法施行过程中出现的现实问题,强调监察官制度要立足于本土进行构造,完善消灭腐败萌芽状态的监察立法为蓝本的制度设计,找准监察官反腐的立法本位,以实现监察法更好保障社会发展的作用。

讲座结束后,刘练军就师生提出的问题给予了耐心细致的解答,在场师生纷纷表示受益匪浅。

(法学院 申汪洋/樊远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