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2020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拔工作已正式启动,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共计选派各类国家公派留学人员30000名。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国家公派留学在国家总体战略和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我校鼓励和支持广大教师、学生积极申报各类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以提高我校学术水平、教学科研能力和管理水平,提升师资队伍核心竞争力,促进学生国际交流与合作。
请有意申报的师生认真阅读《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https://www.csc.edu.cn/article/1691),提前做好申报准备工作。
现将我校开展“2020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工作有关事宜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选派计划: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计划选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及博士后3500人。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
(2)访问学者:3-12个月。
(3)博士后:6-24个月。
二、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支持各学科领域围绕国家战略选派,重点资助应用基础研究、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等领域。
三、申请条件
1.符合《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德才兼备,业务精良,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4.须为我校在岗正式工作人员。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5.高级研究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教学科研人员应为教授或博士生导师。此外,还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
两院院士、“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或领军人才入选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具有或相当于副司局级(含)以上行政职务的高级行政管理人员。
6.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7.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国内高等学校或科研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8.申请时均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9.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1692)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派出要求者,如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反映其外语水平的考试证明,如往年WSK/TOEFL/IELTS等考试成绩单。此类人员如通过评审被录取,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报考WSK/TOEFL/IELTS等考试,达到外语条件后方可派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四、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为留学人员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是指用于资助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在外学习生活的经费,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五、选拔办法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重点依托国家重大工程、重点学科和研究基地、重大科研项目以及国际学术交流合作进行选拔。
六、选派时间及程序
请各项目申请人下载填写《河南师范大学教职工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附件1),经所在单位、学校相关部门签批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2020年1月1日至1月10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2020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附件2)的要求上传电子材料,并将申请材料纸质版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进行审核(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1310619263@qq.com)。
学校将申报“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材料进行审核审批后,统一将选拔报告公文及人选名单、申请材料提交至河南省教育厅。
录取结果将于2020年3月下旬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录取通知及录取材料将邮寄至申请人所在单位。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1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七、申报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申请人联系留学国别、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国外导师时,请综合考虑自身外语水平、与国外导师研究方向的匹配度、获签率等方面因素。
2.“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请人须于网上申报前取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在联系邀请函时,应明确派出时间不早于2020年4月1日且不晚于2021年12月31日)。对于派出时间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3.请各位申请人申请前务必确认教学、科研安排和工作交接问题,以确保能按时出国。出国时间无法得到保证的,本次不能申报。
4.校内职务是处级干部的申请人员,需经单位和主管校领导同意后方可提出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获批后的手续必须严格按照学校干部管理规定执行出国留学任务。
5.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即自回国之日起至申请截止日前)。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6.请各推选单位务必高度重视项目人选的推荐工作,对申请人的政治信念、道德品行、身心健康情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进行严格把关,对其出国留学提出明确考核要求,逐项对上述内容做出认定后出具有针对性的《所在单位推荐意见》(附件3)(纸质版经所在单位签章后报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1310619263@qq.com)。
由于此项目申报时间短、工作安排紧凑,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积极鼓励本单位教师积极申报,严格按要求进行审核推荐。如有疑问,请咨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8日上午11:00。
联系人:薛敏 联系电话:3377662
附件:
2.
2020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docx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0年1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