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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9年度第一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25    浏览次数:717

    校内各有关学院:

    科技部于日前正式发布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9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请各学院组织相关人员积极申报。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要求

    1.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18331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具有良好国际合作基础,运行管理规范。

    项目参与单位以及项目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591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

    4.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含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以下简称“改革前计划”)以及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也不得参与申报项目。

    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和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在研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1912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5.特邀咨评委委员不能申报项目;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

    6.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重点专项的项目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提供我校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同时提供我校和境外聘用单位聘用的有效材料,并随纸质项目预申报书一并报送。

    7.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8.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项目申报指南。

    二、申报工作流程

    1.请各学院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不设任务(或课题)。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并推荐1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

    2.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评审采取填写预申报书、正式申报书两步进行,其中预申报工作流程如下。

    ——项目负责人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ervice.most.gov.cn/,项目申报人及项目信息的创建请联系学校管理员)填写并提交3000字左右的项目预申报书,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简要说明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并附指南要求的有关附件。

    ——项目负责人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负责人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

    ——省科技厅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并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统一报送至科技部。

    三、具体申报方式

    请项目负责人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预申报书格式及附件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相关专栏下载。

    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195158:0061016:00

    请各学院于6月12日上午12时前将纸质预申报书(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直接生成打印,一式2份)报送至科技处。

    申报项目通过首轮评审后,项目负责人需按要求填报正式申报书,并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根据项目评审情况再行通知。

    联系人:贺品瑜  电话:3326211  地点:文科楼307

      

    附件: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_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9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pdf

      

      

    科技处

    2019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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