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博士后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2-23 浏览次数: 1422

各相关博士后流动站设站单位:

为加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建设,进一步推动博士后工作健康发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博士后综合评估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0年度博士后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6)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参加评估的单位为2017年前设立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涉及到我校为物理学、化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生物学共四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二、工作安排

(一)认真筹备,发布通知,217-224日。

学校根据上级部门文件精神及工作安排,认真研究,成立专项工作队伍,发布工作通知。

(二)组织人员,在线填报,224-331日。

根据目前疫情防控工作形势,本项工作均设置为在线填报。

1.各学院流动站进入中国博士后网首页“博士后工作评估”入口(http://bg.chinapostdoctor.org.cn/PingGu/Manage/Login.aspx),通过学校博管办分配的账户、密码登录“参评设站单位”栏目,在线填报数据。

2.组织本单位博士后合作导师(不少于5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首页“博士后工作评估”入口(网址同上),通过“博士后合作导师问卷调查”栏目,在线填报数据。

3.组织本单位在站博士后人员凭办理进站手续时使用的用户名、密码登录“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http://bg.chinapostdoctor.org.cn/V3/Manage/Login.aspx),通过“个人情况—在站期间成果”栏目,如实填报个人业绩。

注意事项:本次评估数据中招收选拔培养使用成果产出三项一级指标中的绝大部分数据,通过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采集和专业科技信息机构查证,不需参评单位填报。故为保证评估数据的数量和质量,请各学院流动站要求博士后人员认真填报“在站期间成果”。

(三)填报反馈,修改提交,41—410日。

学校博管办根据流动站提交的网上评估材料提供反馈意见,学院流动站按照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后,再次提交。

(四)研究结果,上报材料,411—430日。

学校博管办根据各流动站工作业绩情况,确定考核等次,撰写学校博士后工作总结报告,并向省博管办、全国博管会上报考核评估材料。

(五)实地考察,确定等次,5-8月。

全国博管会对各流动站上报的数据进行检索、查证;省博管办根据疫情实时情况有针对性地组织对参评单位实地检查,主要包括参评单位博士后平台建设情况、博士后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博士后政策规定的执行情况以及博士后制度效能发挥情况等。审核汇总评估数据,形成初步评估结果。

三、特别说明

本次评估结果不排名,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评估结果以文件形式在全国范围内公布。评估不合格的单位将被取消其博士后招收资格。

请各单位务必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加强对评估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对照评估指标体系有针对性的补齐短板,以评促建,把评估工作作为提升博士后工作质量的重要抓手,有力提升流动站建设运行水平。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利远   联系电话:3326203

 

附件:2020年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综合评估指标及说明.rar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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