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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斗争问答材料

发布时间: 2019-07-14     浏览次数: 626

河南师范大学扫黑除恶斗争宣传资料

——扫黑除恶斗争问答材料

扫黑除恶”斗争是哪一级部署的?

答:是党中央部署的。

为什么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答: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扫除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自2018年至2020年,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答: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扫黑除恶”斗争开展几年?

答:开展三年。201820192020共三年。

20181月进行部署,正式启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018年,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在全社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2019年,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

2020年,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答:通过3年不懈努力,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扫黑除恶”斗争的目标是什么?

答:“扫黑除恶”斗争的目标是:

1.让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2.让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

3.让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

4.让社会基层组织建设水平明显提升。

5.让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社会环境明显净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

6.让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扫黑”与“打黑”有什么区别?

答:“打黑”更多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扫黑”是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范围内,更全面、更深入的扫除黑恶势,不但要打击犯罪,还要打击违法行为。“扫黑”更加重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

扫黑除恶”斗争主要打击哪几类“黑恶”势力?

答:重点打击12类“黑恶”势力: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机场车站、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盗掘古墓葬以及倒卖、走私文物的黑恶势力。

10.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2.黑恶势力“保护伞”。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哪五项工作措施?

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哪五项工作措施是:摸线索,打犯罪,挖“保护伞”,治源头,强组织。

什么样的组织是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

答: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有四个方面的特征:

1.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2.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3.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4.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什么是“恶势力”组织?

答:《刑法》这样解释: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

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

答:“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

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行为表现有哪些?

答: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行为表现有:

1.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不作为、乱作为致使黑恶势力逃避打击、坐大成势。

2.违规违法为黑恶分子入党、当选基层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供帮助。

3.怠于履行管理职责、为黑恶犯罪分子摄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条件。

4.干扰办案、为黑恶犯罪分子通风报信、袒护说情等。

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要求做到的“两个一律”是什么?

答: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要求做到的“两个一律”是指:

1.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

2.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组织部门的作用是什么?

答:

1.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组织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3.在村“两委”换届选举中严格人选把关,坚决把涉黑涉恶等不符合村干部条件的人挡在门外。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纪检监察机构的作用是什么?

答: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聚焦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坚决打掉黑恶势力“保护伞”,为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夯实党的执政基础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大学生身边的黑恶势力有什么?

答:与传统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不同,近年出现的黑恶势力活动逐渐趋于隐蔽,游走于犯罪与违法之间,其组织形态、攫取利益的方式也在发生改变——“校园贷”便是如此。

校园贷”案件中的受害者以在校大学生为主,多数受害大学生自控能力差、消费不理性,缺乏法律和金融常识,容易被骗入“套”。

什么是“校园贷”?

答:校园贷,又称校园网贷,是指一些网络贷款平台面向在校大学生开展的贷款业务。校园消费贷款平台的风控措施差别较大,个别平台存在学生身份被冒用的风险。此外,部分为学生提供现金借款的平台难以控制借款流向,可能导致缺乏自制力的学生过度消费。

大学生该如何防止卷入“校园贷”的深渊?

答:1.身为大学生对一些事物的好坏应该有自己的判断,对于介入“校园贷”,一定要慎重;2.要有一个意识,那就是裸贷一般其中会有高利贷的陷阱,这些都是不合法的;3.保护好个人信息,慎重外借身份证。对一切要求透露个人信息(如身份证、学生证、家庭信息)的代办证件的事项要慎重对待;4.一旦陷入非法“校园贷”第一时间找警察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寻求解决办法。

可以通过哪些途径举报“黑恶”势力?

答:可以直接到当地公安机关和上级公安机关举报,也可以通过电话、信件、网络等方式举报。

举报方式如下:

河南省公安厅“扫黑办”

1举报电话:0371-65884900

2.受理短信举报专用号码:18837109110,或通过“河南警民通”APP

3.举报信箱:郑州市金水路9号河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有组织犯罪侦查队(450003

新乡市公安局“扫黑办”

1.举报电话:0373-2028997

2.受理短信举报专用号码:13903738820

3.举报邮箱:xxsgajshb@163.com

4.通讯地址:河南省新乡市解放大道96号新乡市公安局犯罪侦查支队(453000

河南师范大学“打黑除恶”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举报电话:0373-3836110 0373-3326370

2.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线索举报信箱,信箱设在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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