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知识问答
 发布时间:2014-06-23   浏览次数:1736

1.目前我校职工如何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答:(1)个人到财务处网站下载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联(或直接到财务处计划财务管理科领取并填写),财务处计财科负责核定;

(2)校办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加盖“单位公章”;

(3)个人后持相应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新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提取材料审核业务;

提取人配偶为外单位的必须同时到其所在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4)将《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单位留存联和公积金支取清单交回计财科,我单位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来的款项后直接转入提取人工资卡内。

2.公积金提取需要多少天?

答:公积金提取手续办好后,大约一周后能够收到新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来的款项,转入个人工资卡约需6-7个工作日。

3.新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地址、工作时间、工作电话是什么?

答:办公地址:新乡市东区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西如意楼市民中心三楼北厅(市政府西南200米处);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周六、周日休息,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不办理提取手续;

工作电话:公积金提取科2087600

公积金贷款科2087609。

4.住房公积金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提取,在哪些情况下不可以提取?

答:按照新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凡有购房(含二手房)、偿还购房贷款、退休、调离、在职死亡等情形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按照国家和省公积金管理条例,装修住房不能支取住房公积金。购买我校二家属区房子也不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

5.购买新房的提取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1)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合同自签定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2)提供不低于购房款30%的预付款收据或全额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提供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提供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配偶提取或夫妇双方同时提取的,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及夫妻关系有效证件(结婚证或户口簿〈必须显示夫妻关系〉)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下涉及此类提取均按此条执行);

(5)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不足的,可以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被提取人应写出书面申请,声明愿意让购房人使用,并签名留印。同时出具相互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下涉及此类提取均按此条执行);

(6)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联,单位意见处加盖单位公章。

6.在新乡市区以外购房还需要提供什么资料?有时限要求吗?

答:在新乡市区以外购房还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按房屋所有权证发证日期为准一年内提取。

7.购买二手房的提取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1)提供市、县房产管理部门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契约复印件(房产管理部门盖章);

(2)提供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提供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配偶提取或夫妇双方同时提取的,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及夫妻关系有效证件(结婚证或户口簿〈必须显示夫妻关系〉)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下涉及此类提取均按此条执行);

(5)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不足的,可以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被提取人应写出书面申请,声明愿意让购房人使用,并签名留印。同时出具相互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下涉及此类提取均按此条执行);

(6)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联,单位意见处加盖单位公章。

8.购买二手房提取公积金的时限如何计算?

答:购买二手房的以房屋所有权证发证日期为准一年内提取。

9.如果购房时提取公积金,还能采用公积金贷款吗?

答:如若购房提取,将不能采用公积金贷款,只能采用商业贷款的方式。

10.首次偿还商业贷款的提取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1)提供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提供不低于购房款30%的预付款收据或全额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提供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提供借款合同、贷款凭证(借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提供个人贷款余额表(贷款银行打印、盖章);

(6)提供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配偶提取或夫妇双方同时提取的,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及夫妻关系有效证件(结婚证或户口簿〈必须显示夫妻关系〉)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夫妻双方必须同时提取;

(7)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联,单位意见处加盖单位公章。

11.第二次及以后年度偿还商业贷款的提取有什么具体要求?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1)第二次及以后年度还贷款提取要求:每次提取公积金时间间隔必须一年以上。

(2)提供资料:首次办理偿还商业贷款提取的“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登记表”;个人贷款余额表;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

12.偿还新乡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有什么要求?

答:提供的资料有:

提供个人贷款余额表(贷款银行打印、盖章。凡是公积金贷款为建行的可直接在新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驻点银行打印。);

(2)提供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配偶提取或夫妇双方同时提取的,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及夫妻关系有效证件(结婚证或户口簿〈必须显示夫妻关系〉)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夫妻双方必须同时提取;

(3)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联,单位意见处加盖公章。

具体要求:

(1)还贷款一年以上方可提取;

(2)每次提取需间隔一年以上 。

13.退休人员的提取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1)提供提取人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职工退休后由人事处去省里审批然后转交财务处计财科);

(2)提供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联,单位意见处加盖单位公章。

14.调离人员的提取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1)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提取人户口迁移证明或新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提供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提供提取人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或调令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及复印件一份;

(4)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联,单位意见处加盖单位公章。

15.职工在职期间死亡的提取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1)提供死亡人医学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到财务处计财科领取“员工死亡证明”模板填写盖单位公章;

(3)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联,单位意见处加盖单位公章。

16.新调入我校工作职工如何将原单位已经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合并?

答:待我单位接人事处工资单通知启薪并同时设立新的个人公积金账户后,按不同情况提供资料转入:

(1)原单位在新乡市的,由本人持工作证、身份证原件到财务处计财科领取“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由校办在转入单位处加盖公章后,再由原工作单位在转出单位处加盖公章,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合并转移手续即可。

(2)原单位在河南省外省的,需本人拿工作证、身份证原件到公积金中心计划财务管理科开具接收函寄回原单位。

17.为什么会出现个别教职工在公积金网站上查询的余额、明细和实际情况不符的现象?

答:主要原因是:(1)新乡市公积金中心网站数据更新较慢

(2)部分职工因工作调动,在原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未办理转移、合并手续。

18. 住房公积金是以什么为基数计算的?比例多少?

答:我校住房公积金以上年工资总额的平均数为提取基数,新进职工以起薪当月工资为基数,计提比例为12%。

19.为什么10月份工资涨了,公积金没有增加呢?

答:按照规定,住房公积金基数每年7月份调整一次,期间的工资的增减不能做为当年的公积金计提基数。

20.住房公积金查询时不知道单位和个人的公积金账号该怎么登录查询?

答:进入新乡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网站后(网址:http://www.xxzfgjj.com/query/index.aspx)请选择身份证号登录,初始密码为6个1。

21.我已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但我和我爱人提取的公积金比总余额小得多,为什么?

答:按照规定,每年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不能大于每年的房贷还款总额。

22.新乡市公积金缴费多长时间可用公积金贷款?

答:按照国家和省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公积金必须缴费满一年才可办理公积金贷款。

23.新乡的商业贷款可以转为公积金贷款么?

答:不可以,目前新乡市此业务尚未开展。

24.新购商品房如何申请公积金贷款?

答:一般为开发商担保购买商品房贷款的,需提供如下资料:

(1)到新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写《新乡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借款人本人签字、按手印。

(2)提供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2份复印件。

★户口本上不显示夫妻关系的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

★借款人未婚的,要提供未婚声明2份及借款人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

(3)提供人行出具的借款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 份(有效期为10个工作日)。

(4)提供借款人当月或上月的工资表或工资证明原件(盖单位公章)及1份复印件。

(5)提供不低于规定的所购住房首付款收据原件及2份复印件(首套房首付款不低于30%;二套房不低于60%)。

(6)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2份复印件。

(7)提供所购住房《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

(8)提供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户口和购房所在地县(市)级以上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电子登记簿查询结果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市民中心房管部门可直接出具,有效期为10个工作日)。

25.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和期限、利率是如何规定的?

答:单笔最高贷款额为45万元,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贷款额度=借款人和配偶月工资总额×35%×12×贷款年限

“借款人和配偶月工资总额”中的“月工资”是指参照正常缴存公积金的工资基数和当月或上月稳定的月工资实发数,取低舍高。

按“借款人和配偶月工资总额”计算贷款额度时,借款人及其配偶应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一方缴交住房公积金只能按一方“月工资”计算贷款额度。

(2)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借款人(借款人和配偶)“月工资”总额50%;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且不得超过职工法定退休前剩余工作年限。

贷款利率:目前执行的贷款年利率5年(含)以下4 %;5年以上4.5%。住房套数的界定标准及二套房利率按国家政策执行。目前二套房贷款利息为首套房贷款利息上浮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