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近年来,学校对基础实验室建设工作非常重视,制订了实验室三年建设规划,给予了较大投入,并取得了明显效果。根据学校重点工作安排,为了及时总结经验,给下一个三年规划奠定良好的基础,拟对2009-2011年安排的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进行检查验收,望各学院高度重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组织自查
1. 时间安排:
2. 组织形式:各学院由主要领导牵头,实验室主任、系主任、实验技术人员及有关实验教学专家组成验收小组(各单位验收小组名单报实验设备处),对本单位所涉及的建设项目逐项进行自查。
3. 自查的主要内容:项目的建设执行情况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对该项目在本科实验教学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进行评估,项目产生的效果如何,今后三年实验室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指向。
4. 各学院需要准备的支撑材料包括: 实验室建设项目总结、实验室建设项目书、如有变更要有项目计划变更情况说明、实验室建设项目论证报告、 在实验室建设工作中形成的资料、招标合同(复印件)、建设项目验收报告、仪器设备验收报告(需有学院的仪器设备验收报告,在仪器设备清单中注明详细位置)、实验课程表及完成的实验教学工作量等。
二、学校组织检查验收
1. 时间安排:2011年12月1-15日。
2. 组织形式:聘请若干名专家和相关人员组成学校验收小组,对各学院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3. 检查验收内容:主要检查支撑材料及相关内容。
4. 检查验收的形式:听取各单位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汇报、实验室现场考察、与有关人员座谈、对照支撑材料逐项检查。
5. 完成检查验收报告
在完成检查验收工作后,学校验收小组召开座谈会,对各单位项目执行中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并对单位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评比,在此基础上,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存档。
三、通报检查验收结果
由实验设备处将项目执行检查验收情况予以通报:对于项目执行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并在下一个三年规划项目上适当倾斜;对于项目执行不力及擅自改变仪器设备用途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 骞
联系电话:3329109 13683731807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二〇一一年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