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关于编制2012年校内预算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2-26浏览次数:425

校内各单位:

根据学校财务工作的整体计划安排,我们将于近期开始编制2012年校内预算。为保证预算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确保学校各项工作对资金的需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公经费和学院基本运行经费

各单位日常办公运行经费由财务处按定额标准及各单位基础信息统一核定,不需另行申报。

二、专项经费

1、校内专项经费申报实行归口管理,请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合理的专项经费需求计划并认真填写《河南师范大学2012年校内预算项目申报书》(见附件),报至归口职能处室。由归口处室汇总后报财务处。

22011年度安排的专项经费,年底如有结余将予以收回。如果项目仍需要实施,请在本次申请时一并提出,并注明上年延续项目。已签订供货合同未付款的项目,请在申请中给予特别说明。

3、行政单位所报专项以处为单位单独上报。

三、凡有文件规定需要安排的经费,请上报单位注明文件号,并附相关文件。

四、部分基础资料需要职能部门提供:

(一)人事处

 12012年人员经费(含工资、校内津贴、超工作量等)测算;

2、人员分类:

离休人员按厅级、处级、一般人员进行分类统计

退休人员按工人和干部分别统计,其中退休干部需要按厅级、处级、一般人员进行分类统计

预退人员按工人和干部分别统计

3、行政部门实有人数和编制人数

(二)发展规划处

1、本、专科生人数按学生所在院系分理科、工科、文科统计。

2、研究生人数按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理科、工科、文科统计。

(三)教务处

各院系选修课人数、公修课人数

 五、上报要求:

1、主管职能处室要对各学院上报的“专项经费申报书” 进行审核,并按项目轻重缓急排序后,统一报财务处。校内申报书格式见附件。

2、上报时间截止201219下午600,逾期不报的视为放弃2012年经费预算。

3、本申请需要报纸质和电子文档各一份,纸质文档要经单位行政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文档请通过办公系统发至张兴乾便签。

业务受理科室:计划财务管理科

  联系人:张晓玲 张兴乾

  联系电话:3325879

    附件: 校内预算项目申报书.doc

                                         财务处

2011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