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纪委: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 确保“五一”“端午”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29浏览次数:1633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直各单位:

 五一”“端午节日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根据河南省纪委《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五一”“端午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精神,现就我校五一”“端午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以下要求:

1、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相关制度,严肃财经纪律,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2、 严禁用公款购买和赠送礼品、消费卡等节礼。

3、严禁以汇报工作、迎新送老等名义相互走访、送礼和宴请。

4、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5、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

6、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

7、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消费卡等节礼。

8、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9、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10、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全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要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通过多种方式,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和监督,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各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带头崇廉拒腐,抵制不良风气,树立良好家风,杜绝节日腐败

校纪委监察处在五一”“端午期间将加强监督检查,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顶风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要予以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同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举报电话:3325862

举报邮箱:hsdjw@htu.edu.cn

 

中共河南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