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内各单位:依照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度安排,2017年第四季度的精神文明建设奖考核发放工作将于近期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1.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河南师范大学精神文明建设奖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2.各考核单位(具体单位见附件2)要认真对照《管理办法》,提出考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按要求提出本单位人员2017年10-12月份精神文明建设奖的书面发放意见(附件3),并加盖单位公章。4.人事处请提供2017年10-12月份新进、调离人员(含人事代理)、攻读博士人员等人事变动信息。后勤管理处请提供2017年10-12月份在岗占地工人员信息。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请提供2017年10-12月份出国、归国人员信息。以上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发送到宣传部刘吉磊OA。5.依照《管理办法》,对应该停发精神文明建设奖而本单位或相关考核部门漏报或隐瞒不报的,经核实后,停发单位党政正职或相关考核部门负责人1个月精神文明建设奖。6.全校教职工都有维护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的义务,凡对全校各单位及各考核部门未发现、未掌握的应停发精神文明建设奖的情形进行举报,经查证属实的,给予适当奖
    2017-12-04
  • 时间:2017年12月7日(周四)8:30-12:00地点:勤政楼校长办公室111室接访领导:副校长李雪山接待对象:学校离退休教职工、在职教职工、学生注意事项:请来访者填写《河南师范大学校领导接待日预约登记表》(见附件),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连同相关书面材料送至校长办公室信息督察科(勤政楼107室,电话:3326165),并发送电子邮件至xbdck@htu.edu.cn,以便有针对性地安排接待。没有预约的来访当日不予接待,随后安排。附件:河南师范大学校领导接待日预约登记表.docx中共河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办公室河南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2017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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