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意见》、《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行动方案》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全社会深入学习雷锋、培育文明风尚的重要指示精神,广泛普及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基本道德规范,广泛进行雷锋事迹、雷锋精神和雷锋式模范人物的宣传教育,树立典型,激励典型,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机制化,河南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学雷锋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我校参与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 1.学雷锋活动先进集体:学校所属党政机关部门、学院(系、部)或班级,也可以是学生社团、服务团队、活动小组等; 2.学雷锋活动先进个人:学校在校师生员工。 二、评选推荐条件 (一)学雷锋活动先进集体 1.组织机构健全。有相对稳定的组织领导机构和相对固定的成员,成员原则上不少于10人,组建时间不少于3年。 2.工作机制完善。规章制度健全,定期研究活动形式和内容,有相关工作计划和方案,具有自己的长期服务阵地,经常组织开展活动,并使学雷锋活动常态化、机制化,得到师生公认,
2017-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