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关于修订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奖评审办法的通知》(豫高发〔2012〕35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将2016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奖评选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奖项2016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奖的评选奖项为“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品牌”。二、评选对象 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品牌评选对象:高校在长期思想政治工作中积累形成的、目前仍在发挥作用的、师生认可的、有一定影响力和示范推广价值的工作成果。 历年来已经获得过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品牌的,不得重复申报。 三、评选条件和标准 1.精心策划和长期培育,密切联系高校工作实际和大学生思想实际,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有深厚的历史积淀,在育人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2.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和独特性,能够结合学校特点和办学实际,品牌优势和教育效果明显,深受学生普遍欢迎,被大多数学生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3.能够反映本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成效,社会反响较大,在一定范围内具有较强的影响力,有学习、借鉴、复制和推广价值; 4.优秀品
2016-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