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校园内各类工程施工的现场管理,减少施工过程中对校园基础设施的污染与损坏,营造美丽和谐校园,强化对施工方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监管工作,特通知如下:一、管理范围本通知涵盖校内各单位申报批准进行的维修、改造、绿化、抢修、维保等各类施工工程。以上工程入校开工前,必须履行申报手续。本通知仅涉及对施工行为的管理,对工程的质量监督仍按照原管理方式执行。二、工作要求1.施工单位在入校施工前,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由相关负责人持施工合同复印件至校园物业服务大厅(西校区琢玉楼北侧二楼)填写《施工申请单》,详细报备施工负责人、工期、施工内容等。需动火作业的,另需填写《动火申请单》。疫情防控期间,还需要提供所有入校施工人员的14天行程健康码复印件。2.施工工程现场必须在明显位置设立信息牌。张贴公示,主要内容包括施工单位、施工负责人、施工监管单位、工程周期、施工作业许可证复印件、动火证复印件、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证复印件。3.施工人员入校后,负责人要在施工现场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培训,内容必须包括施工注意事项、安全防护事项、文明施工事项、设施设备操作要求及消防管理要求,并签字确认后方可施工。4
2020-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