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安排,校文明办拟于3月4日至12日组织2020年第1季度精神文明建设奖考核,现将有关事宜明确如下:1.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河南师范大学精神文明建设奖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参照考核标准,对本单位所属人员提出明确的补发、停发意见(样表见附件2)。请校纪委、稳定办、党委组织部、党委保卫部、人事处、教务处、后勤管理处、计生办、校工会、校爱卫会、社科处、科技处等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考评职能,按照任务分工,对应停发精神文明建设奖的教职工提出明确意见。各单位考核意见须由本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2.请人事处提供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3月1日新进、调离、去世等人事变动信息。请后勤管理处提供2020年1-3月份在岗占地工人员信息。请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供2020年1-3月份出国、归国人员信息。以上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3.依照《管理办法》,对应该停发精神文明建设奖而本单位或相关考核部门漏报或隐瞒不报的,经核实后,停发单位党政正职或相关考核部门负责人1个月精神文明建设奖。4.全校教职工都有维护全国文明单位荣
    2020-03-03
  • 校内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教育系统工作专班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总体要求,坚决阻挡疫情进入校园,现将进一步加强门卫管理及师生员工(包括临时用工人员)管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明确进出校园人员类别。学校各单位安排的值班人员(人员名单依据各单位上报学校的值班表确定),凭学校制发的本人有效证件(含工作证、一卡通等),在值班期间进出学校;因工程项目等需要进入校园的施工人员,凭学校或工程项目责任单位制发的临时通行证,在规定时间内进出学校;因工作需要的物资配送人员由物资需求单位掌握相关人员健康状况,并指派专人持单位证明到门卫值班处办理进出校园手续,配送人员必须携带健康出行卡,进入校园后原则上不下车,且必须在规定时间范围内离开校园;青年公寓居住人员按第一家属区管理办法执行。确因工作需要进出校园的其他教职工,由各单位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审批并报教工工作专班批准,由教工工作专班汇总人员信息报保卫工作专班备案后方可出入校园。各类学生不得提前返校。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校园。二、进一步明确门卫管理工作要求。所有进出校园人员均应自觉接受门卫值班人员的身份核
    2020-03-02
  • 河南师范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与相关劳务人员返回校区居住及工作的通知校内各单位:为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把疫情阻击在校园之外,根据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教育系统工作专班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新乡市相关规定,现就做好我校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及相关劳务人员有序返校事项通知如下。一、适用人员范围从新乡市区之外地区返回学校居住、工作(简称“返校”)的河南师范大学全体教职工(含离退休教职工)及其家属,以及所有在河南师范大学校园(含家属院)承担劳务工作的各类人员及其家属。二、返校条件(一)返校原则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要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上述人员中符合本通告规定返校条件的,可以申请错时错峰返校。(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返校1.现身处湖北省境内的;2.现身处境外的;3.返校前14天内有流行病学史,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的(按现居住地防控要求进行医学隔离观察);4.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咽痛、腹泻等症状体征,症状体征未消失的;5.按照当地防控部门规定未解除人员流动禁令的;6.不
    2020-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