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依据《中共河南省委学校工委关于修订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奖评审办法的通知》(豫高发〔2012〕35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将2018年度全省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奖评选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2018年度全省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奖的评选奖项为“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品牌”二、评选对象在长期思想政治工作实践中积累形成的、目前仍在发挥作用的、师生认可的、有一定影响力和示范推广价值的工作成果。 历年来已经获得过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品牌的,不得重复申报;已经申报或命名普通高等学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者,不得重复申报该奖项。 三、评选条件和标准 1.精心策划和长期培育,密切联系学校工作实际和学生思想实际,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有深厚的历史积淀,在育人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2.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和独特性,能够结合学校特点和办学实际,品牌优势和教育效果明显,深受学生普遍欢迎,被大多数
2018-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