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全校各单位:为提升我校新闻宣传工作水平,提高新闻宣传工作在师生中的影响力,增强师生的参与性,依照《河南师范大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校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评选2017年新闻宣传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评条件1.热爱新闻宣传工作,遵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认真负责,自觉学习新闻理论,锻炼业务技能,捕捉、策划和撰写新闻的能力突出。2.作品质量高,有一定的采用率。本年度在地市级以上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站发表有正面报道学校的新闻稿件(含音像类),或在学校网站、校报、广播站、电视台等发稿3篇以上。3.新媒体作品产生影响力。在学校或各单位官方微博发表文章的转发、评论或点赞数量超千次,在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平台或在宣传部备案的各单位微信公众平台的文章阅读量超千次。二、参评对象全体教工和在校学生。三、评选办法1.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依照外宣稿件、校内发表稿件、网络发表文章的数量和权重综合打分后进行评选,其中教师先进个人20名,学生先进个人100名。2.教师先进个人采用学校统计的数据直接评选,各单位不用申报推荐。3.参评的学生填写《河南师范大学新
    2018-03-15
  • 各学院:为了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5〕59号)精神,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大中专学校〈就业创业证〉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我校学生《就业创业证》的发放和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发放对象我校在校期间创业的全日制学生。二、发放原则和政策说明(一)发放原则坚持诚实守信、自愿申请、学院初审、学校审核、分级管理的原则。(二)可享受的优惠政策1.对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2.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就业创业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
    2018-03-14
  • 时间:2018年3月15日(周四)8:30-12:00地点:勤政楼校长办公室111室接访领导: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臧振春接待对象:学校离退休教职工、在职教职工、学生注意事项:请来访者填写《河南师范大学校领导接待日预约登记表》(见附件),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连同相关书面材料送至校长办公室信息督察科(勤政楼107室,电话:3326165),并发送电子邮件至xbdck@htu.edu.cn,以便有针对性地安排接待。没有预约的来访当日不予接待,随后安排。附件:河南师范大学校领导接待日预约登记表.docx中共河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办公室河南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2018年3月12日
    2018-03-14
  • 校内各单位:我校定于3月17日在西校区举办“河南省2018届师范类毕业生春季就业双向选择洽谈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双选会时间:2018年3月17日8:00-17:00二、双选会地点:西校区篮球场三、双选会要求:1.请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确保双选会顺利召开。2.请各学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分党委(总支)副书记、辅导员准时到会,并做好市场调研。3.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广泛宣传,将信息通过多种方式传达到每一位毕业生,积极引导毕业生文明参会。4.各学院要及时了解和掌握毕业生就业状况,做好重点群体(家庭困难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农村生源学生、残疾学生、女生等)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加强就业形势与政策教育,帮助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我校2018届毕业生共计8647人,其中博士研究生29人,硕士研究生1161人,本科生7457人。随着毕业生人数逐年增多,毕业生就业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和挑战,毕业生就业问题关乎每一位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学校的可持续发展,诚挚邀请广大教职员工关注并届时到现场指导。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2018年3月12日
    2018-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