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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风采

关于做好2010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9月28日更新)

发布时间:2010-09-29浏览次数:459

 外国语学院2010年下半年申请学位学员:

请登录研究生学院网站查看“关于做好2010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http://yjsc.htu.edu.cn/showart.asp?id=665)。计划下半年答辩的各位学员务必在2010年9月29日前将您的学位论文电子版交往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工作部吴老师处,也可以发邮件至吴老师信箱:jinshanworking@gmail.com ,来信中请注明姓名、年级及学生类别。不得以各种理由延期提交。

(一)用于检测的论文电子版要求:
1、论文电子版应符合我校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要求》,论文电子版中不要独创声明和关于论文使用授权说明。
2、为了不影响检测数据上传,硕士学位论文电子版不大于2M,博士学位论文电子版不大于4M。若论文过大可删除论文中所有照片和图(表格不能删除)或转换成PDF格式。
3、论文电子版的命名方式为:学院代码(外国语学院代码为005)+学生类别+学号+姓名(如:002博士0702280005张一;002全日制硕士0702280005张一;002教育硕士0702280005张一;002高校教师0702280005张一;002同等学力20090101001张一)。
(二)检测结果处理
1、硕士学位论文总体复制比例应低于20%且检测结果不能是红色,博士学位论文总体复制比例应低于10%且检测结果不能是红色,同时学位论文中主要章节的复制比例低于30%,否则,视为学位论文检测结果不合格。
检测系统对引用本人已发表论文的内容,不计入复制比例;如引用的内容来源于多处,系统不重复计算复制比例。
2、硕士学位论文首次检测复制比例为50%及以上者,博士学位论文首次检测复制比例为30%及以上者,本次不接受其学位申请。
3、硕士学位论文首次检测复制比例为20%-49%或检测结果为红色者,博士学位论文首次检测复制比例为10%-29%或检测结果为红色者,须认真修改论文,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结果反馈表》,经导师审查并签署同意再次检测的意见后,由学院将论文电子版及《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结果反馈表》按规定时间交研究生学院学位办进行再次检测。
(三)学位论文答辩的相关的其它通知会在研究生学院网站和外国语学院网站及时发布,请各位学员及时浏览,并相互转告。
                                                                                                 外国语学院研究生部

2010年9月9日

 

附:2010年下半年硕士学位申请、审核工作流程(全日制研究生、高校教师研究生、教育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人员)
时间安排
工作程序
工 作 要 求
责任人(部门)
备 注
9月30日前
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1、申请人将学位论文交指导教师审阅,指导教师同意提交后,将论文电子版交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
2、研究生工作秘书将学位论文电子版集中交研究生学院进行检测。学位论文电子版内容应齐全、完整。
3、研究生学院将检测结果反馈给研究生工作秘书。第一次检测不合格,允许修改后再检测一次,再次检测仍不合格,将推迟论文答辩。学位论文检测合格,方可提交印刷本。
指导教师
研究生工作秘书
研究生学院
论文检测要求见本通知第二条
10月14-15日
提交学位论文印刷本
1、申请人提交学位论文印刷本:
l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共2本,全部交学院。
l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共3本,其中1本交研究生学院(按盲审论文的要求印制,且附有一份已签字盖章的《论文审查意见表》),另2本交学院。
2、同等学力人员除提交学位论文印刷本外,还需到研究生学院提交以下材料并领取学位课程认定考试准考证:
l         《单位审查意见表》(一式两份,B5纸双面。应加盖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审查内容中必须有对申请人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审查意见
l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推荐书》(B5纸双面。需两位专家推荐,每位专家填写两份,应加盖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专家的具体要求见备注)
l         本科毕业证书(原件)
l         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l         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原件及两份复印件,B5纸复印,结业证书中的成绩复印在背面
l         第二年学费收据(原件及两份复印件,B5纸复印)
注:本次申请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应是今年以前通过全国统考且由研究生学院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
指导教师
研究生工作秘书
研究生学院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推荐书》由申请人所在单位聘请两位与申请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推荐人填写;申请人的导师不能作为推荐人。
 
“双盲”评阅的学位论文上应去掉论文作者及导师的姓名信息
10月16日
同等学力人员学位课程认定考试
考试科目为所修专业的专业基础课(一般为3门),具体科目请咨询所在学院。
研究生工作秘书
研究生学院
仅限同等学力人员
10月20日前
资格审查
1、学院根据申请人培养方案执行情况及学位论文完成情况,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将符合申请条件者信息填入《申请学位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
2、学院向研究生学院提交《申请学位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并领取《论文评阅意见书》。
3、学院将同等学力人员学位课程认定考试试卷评完交回研究生学院。
研究生工作秘书
分管院长
研究生学院
要求见本通知第四、五条
学位论文送审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内审1本,外审1本,均由学院送审。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内审2本,由学院送审;外审1本,由研究生学院送审(双盲评阅)。
研究生工作秘书
分管院长
研究生学院
要求见本通知第六条
11月25日前
答辩申请及审批
1、研究生工作秘书到研究生学院领取答辩及学位授予的相关表格,并组织申请人填写。
2、学院负责人审查学位申请人材料,并在相关材料上签署意见,涉及材料如下:
l         《答辩委员会成员审核表》
l         《硕士学位申请书》
l         《论文评阅意见书》
3、学院将《答辩委员会成员审核表》(每人1份)交研究生学院,经审核合格后,领取《论文答辩表决票》。
指导教师
分管院长
分委会主席
研究生工作秘书
研究生学院
答辩委员会组成的要求参照本通知第七条
12月6日前
学位论文答辩
答辩秘书于答辩前两周将学位论文送交答辩委员会成员审阅。学院组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会议,答辩会议涉及材料如下:
l         《硕士学位申请书》
l         《论文评阅意见书》
l         《论文答辩表决票》
分管院长
答辩秘书
研究生工作秘书
答辩要求参照本通知第七条
12月10日前
 
论文电子版提交
答辩通过者通过学校图书馆网站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
提交办法参阅《学位论文电子版提交说明》。
图书馆
 
学位授予信息提交
答辩通过者通过研究生学院网站提交学位授予信息。
提交办法参阅《学位信息提交说明》。
研究生学院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分委员会主席组织委员召开会议,对答辩通过者进行审核,涉及材料如下:
l         《硕士学位申请书》
l         《分委员会授予审核报告书》,后附:
附件1-《分委员会会议记录》
附件2-《答辩委员会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结果汇总表》
l         《分委员会授予学位表决票》
分委会
分委会秘书
研究生工作秘书
要求见本通知第八条
上报分委员会表决结果
学院向研究生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l         《分委员会授予审核报告书》,后附:
附件1-《分委员会会议记录》
附件2-《答辩委员会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结果汇总表》
(报告书和两个附件均为: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
研究生工作秘书
 
12月30日前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会议,表决通过授予或不授予硕士学位名单。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研究生学院
 
2011年1月上旬
毕业档案整理、归档
学院按《毕业材料清单》和《研究生毕业材料整理要求》整理档案并归档。
研究生工作秘书
研究生学院
 
证书发放
研究生学院在网上发布领证通知。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答辩通过后,务必办清离校手续,将《离校手续单》交到学院后,方可离校。
研究生工作秘书
研究生学院
 
注:所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农村教育硕士除外,包括:高校教师、同等学力、在职教育硕士)在答辩前,先到“河南师范大学后勤摄影” 采集照片(西校区沁园宾馆南,印务中心旁边,电话:3329303)。申请学位各类表格上也最好用此版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