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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缴2015年工会年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10-09 浏览次数: 68
 

    按照工会工作计划安排,10月份收缴会费,请按2014年9月的工资标准,将2014年全年工会会员会费收缴后,按比例上交校工会。为统一标准,便于工会汇总,具体要求如下:

     1、在编会员按工资前三项(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保留补贴)×0.005/月×12月收取,人事代理等编制外会员暂按每人每年30元收取。2014年下半年入会的新会员减半收取会费。

     2、各基层工会将收取总额的30%上缴到校工会,其余留着本部门日常活动经费。

     3、统一使用Excel表格报表,含姓名、工号、会费数额等(见表格)。

     4、请于10月31号前将应缴年费上交校工会,交费时电子文档及纸质各一份,纸质的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5、年会费取整,精确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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