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上午,法学院在会议室组织学习了最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院长黄进才,副院长王鹏祥、华锋参加学习,此次学习由法学院书记张银付主持。
会议开始,张书记首先向大家分发了近期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接下来参会人员对新颁布的《条例》进行了学习,并与旧《条例》做了比较。新《条例》修订遵循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原则,修订删除了70余条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修订后,条例从原来的3编、15章、178条、24000余字缩减为3编、11章、133条、17000余字。之前与刑法等重合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内容,不再单独规定于党纪中。张书记认为此次修订落实了从严治党、党要管党的要求,强化违纪查处,为党纪加码,在法律之前为党员划定纪律底线,从小错抓起,不让党纪严于国法沦为空话。张书记发表对新《条例》的认识体会后黄院长,华院长,王院长相继发言,表明了对新《条例》的认识与体会,一致认为新条例的颁布意义重大。
学习后,大家认为新条例的出台,通过对一些违法违纪行为制度化的明令禁止,进一步扎紧了管党治党的笼子,也将唤醒广大党员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树立起党章的权威,为广大党员干部严守纪律、转变作风、立德向善指明方向。只有制度还是不够的需要贯彻实施,我们的任务任重而道远。
(刘静 刘曼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