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鹏祥教授应邀参加河南省刑法学研究会2015年学术年会并当选为常务理事

发布者:张震发布时间:2015-11-24浏览次数:934

 

20151122日,河南省刑法学研究会2015年学术年会在河南大学召开。河南省法学会副会长贾世民、刑法学研究会会长、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田立文等领导出席,来自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河南省社科院等科研院所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司法厅等司法实务部门的70余位专家学者参加了此次研讨。我院副院长王鹏祥教授应邀参加会议。

省法学会副会长贾世民莅临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他充分肯定了刑法学研究会一年来所取得的成绩,并就进一步做好刑法学研究会的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二是正确把握《刑法修正案(九)》的丰富内涵;三是积极参与法律实践;四是进一步加强研究会的规范化建设。

刑法学研究会会长、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田立文作了年会工作报告,他总结了上届年会以来刑法学研究会在开展刑法学术研究、参与刑事立法司法实践活动、加强学术研讨交流等方面所取得的成果,并就今后刑法学研究会的主要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要充分发挥研究特长,全力落实好《刑法修正案()》;二要注重加强学术合作,积极开展多学科交叉研究;三要加强与司法实务部门配合,提升成果质量和价值;四要不断加强法治宣传,进一步做好法律服务工作;五要加强自身建设,不断促进研究会工作规范化。

与会代表围绕《刑法修正案()》的理解与适用、非法集资犯罪等议题,分组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与交流。研讨过程中,王鹏祥教授就《刑法修正案(九)》的修改特点、贪污腐败犯罪的惩治、死刑的废止、反对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等问题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其与硕士生王梓煜撰写的论文《论行贿犯罪的刑事立法完善》被收入学术年会文集。

 会议还选举产生了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我院王鹏祥教授当选为常务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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