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法律援助”志愿服务队普法活动之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法适用的调查与宣讲”

发布者:马淑明发布时间:2016-07-15浏览次数:215

 

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帮助监护人以正确、合法的方式为未成年人提供保护,“法律援助”志愿服务队全体成员在法学院团委书记马淑明的带领下于7月15日来到新乡市原阳县阿乡董庄村进行了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法适用的调查与宣讲活动。

调查问卷分发完毕后,活动在队长的指挥下分组开展。队员们或是走上街头,或是进入村民家中,以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同在的情况为最优选择,对其进行问卷调查及法律宣讲。此次问卷重点针对村民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了解、适用程度进行考察。调查完毕后,队员们根据调查问卷反映的情况,进行针对性的普法宣讲。对于监护人,队员们以口头宣讲为主要方式,辅以鲜活的事例来解释,诸如孩子受到侵害该如何处理,如何向有关机关申诉,如何请求赔偿等具体情形。面对这些关系自身切实利益的法律宣讲,村民们都满怀热情认真聆听,在学习相关法律知识的同时也纷纷感慨于法律的力量,他们表示今后如果遇到类似情形,定会积极通过法律手段为孩子提供最有力的保护。对于未成年人,队员们则通过宣传页上的生动绘图,通过较为浅显的语言表达向其介绍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在数个小时的调查与宣讲中,队员们通过与村民的交流互动基本掌握了村民对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了解及适用情况,同时丰富多彩的宣讲方式和通俗易懂的讲解内容也令村民们受益匪浅,他们纷纷表示,今后将会积极利用法律手段为孩子提供保护。

未成年人作为社会主义事业的继承者和祖国未来的栋梁,社会及其监护人有责任、有义务为其提供安全良好的成长环境,而正确及时的法律教育也将在提高未成年人法治观念的同时,为我国的法治建设注入正向的新生力量,推动依法治国的发展,共谱中国梦的美好篇章。

(法学院 马淑明 蔡旻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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