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举办第四届新生辩论赛决赛

发布者:马淑明发布时间:2016-11-15浏览次数:326


为丰富学生课外生活,开拓其思辩能力,发扬论辩文化,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于1112日晚在模拟法庭举办了法学院第四届新生辩论赛决赛。法学院团委书记、2016级辅导员马淑明受邀担任评委,法学院各班辩手及百余名学生到场参加观看了此次比赛。

本次决赛由法学院学生会办公室主办,以“舆论之于司法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为辩题展开辩论,共分为两场。第一场为民商法班对知识产权班,在开篇立论环节,正方民商法班首先开宗明义,提出“舆论之于司法利大于弊”的观点,并从舆论之于司法公正的价值、舆论之于民意表达的意义等四个方面进行论证。 而反方一辩则结合现实与国情旁征博引,联系社会实际,从具有社会影响力的“药家鑫案”中舆论对司法独立、司法公正与司法权威的影响三个方面力证“舆论之于司法弊大于利”的观点。双方一辩精彩的开篇立论瞬间点燃了赛场的热烈氛围,在接下来的驳论阶段,现场氛围迅速升温,双方你来我往,侃侃而谈。而在自由对辩环节,正方三辩则以犀利的语言和冷静的头脑步步为营,给对手带来了强有力的压制作用,展现出出色的随机应变能力和强劲的论辩实力,赢得现场阵阵喝彩。随后第二场法一班对法二班的比赛也同样扣人心弦,一轮轮激烈的唇枪舌剑引得场下观众激情澎湃,掌声连连,现场氛围浓厚热烈。最后,三位评委分别针对两场辩论做出了精彩点评,我校演讲与口才协会会长杨金权首先对论题展开了全方位的解构剖析,指出立论的重要性:“论为基础,辩为先行”,同时告诫辩手们铭记“博学”与“专业”,要广泛涉猎,充分挖掘自己的潜能,同时要提高法学基本素养和专业技能,在论辩中发挥出本专业的特色。团委办公室主任董建州则对辩手们的台风与团队配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最后马老师做总结点评,她不仅对比赛中辩手们的精彩表现和精神风貌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号召同学们多多参与此类活动,以饱满的热情和正确的态度去学习,在活动中积极思考,将对法学、对生活的认知注入成长成才的方方面面。比赛历经两小时圆满结束。

此次新生辩论赛不仅锻炼了学生的思辩能力和合作能力,提高了其思维反应速度和语言组织能力,传承了法学院的论辩文化,有利于法学院在今后打造出一批素质优良,积极向上,充满正能量的法治人才。同时也倡导了法治文明,有利于增强当代大学生的法治意识,提高其在依法治校背景下建设法治校园的积极性,促进法治校园的建设与发展。

(法学院 马淑明 马智慧 张田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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