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下午,法学院在崇法楼301教室举办了第【21040906】期研究生学术沙龙活动,法学院副教授胡同春老师做了关于“我国刑法中的定量因素:过往与将来”的专题讲座。法学院共计49名研究生参与了此次学术沙龙活动。

讲座伊始,胡同春老师对刑法定量因素的含义进行了解读,列举数个包含定量因素的罪名并加以分析。通过对德国、日本、新加坡、朝鲜等国的比较,胡老师重申我国犯罪立法模式,提出我国定量因素深受苏联刑法规定的影响,并对定量因素的性质予以阐释。随后,胡老师从多方面分析定量因素对社会治理带来的利弊,对立法中采纳定量因素的选择提出了独特见解。整场讲座主题鲜明,内容生动丰富,以案明法,针对性强。

本次讲座的举办,使同学们对我国刑法中的定量因素有了更深刻的理解。讲座结束后,同学们与胡同春老师积极展开交流互动,营造了良好的学术氛围。
(法学院 张意文/文 研究生会/图)

